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名称 |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产业集聚区 | |||||
联系人 | 年华阳 | 联系方式(电话、email) | 0396-3596095 | |||||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名称是否是委托方?■是□否。 | ||||||||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所属行业领域 | C3770助动车制造 | |||||||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是否为**法人 | 是 | |||||||
核算和报告依据 |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始)版本/日期 |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2020年1月18日 | |||||||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较终)版本/日期 |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2020年1月18日 | |||||||
排放量 | 按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按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 ||||||
初始报告的排放量 | 4149.4325tCO2e | - | ||||||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 | 4149.4325tCO2e | - | ||||||
初始报告排放量和经核查后排放量差异的说明 | 无偏差,初始报告填报准确。 | - | ||||||
核查结论: 1.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以及备案的监测计划的符合性; 基于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在所有不符合项关闭之后,核查小组确认: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符合《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的符合性;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未纳入碳交易核查序列内,暂未对监测计划进行备案。故不涉及排放报告与已备案监测计划符合性的核查。 2.排放量**; 2.1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按照核算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只涉及二氧化碳一种气体,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为540.66tCO2e,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排放为712.88tCO2e,净购入电力消费引起的排放量为2896.3825tCO2e。排放总量为4149.9225tCO2e。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核查确认的排放量如下: 源类别排放量(t)核查温室气体排放量(tCO2e)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540.66540.66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量712.88712.88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2896.38252896.3825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e)不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1253.54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4149.92252.2按照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 据现场核查确认,受核查方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助动车制造(3770),不在“71号文”要求填写《补充数据表》的行业范围内,故不涉及对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3.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不存在异常波动。 4.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描述。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或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 | ||||||||
核查组长 | 田利君 | 签名 | 日期 | 2020.4.6 | ||||
核查组成员 | 高婷 | |||||||
技术评审人 | 武小刚 | 签名 | 日期 | 2020.4.7 | ||||
批准人 | 高阳 | 签名 | 日期 | 2020.4.7 | ||||
目 录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8
3.3.1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19
3.3.2 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 20
3.3.3 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20
3.4.1 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20
3.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24
3.4.3 法人边界排放量的核查............................................................................. 25
3.4.4 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26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26
4.1 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以及备案的监测计划的符合性............................................ 28
4.2.1 企业法人边界的排放量**...................................................................... 28
4.2.2 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 28
4.3 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29
4.4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描述..................................... 29
附件2: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31
**章 概述
1.1 核查目的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国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等文件要求,为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的配额分配方案提供支撑,北京耀阳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统称“北京耀阳”)受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受核查方”)2019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
-确认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设备是否已经到位、测量程序是否符合《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及相应的国家要求;
-根据《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包括:
- 受核查方2019年度在企业运营边界内的二氧化碳排放,即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1)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2)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
(3)净购入电力产生的CO2排放。
1.3 核查准则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核算指南”);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
-《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7号);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
-《国家MRV问答平台百问百答-共性/其他行业问题》(2017年版);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2006);
**章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根据北京耀阳内部核查组人员能力及程序文件的要求,此次核查组由下表所示人员组成。
表2-1 核查组成员表
姓名 | 联系方式 | 核查工作分工 | 核查中担任岗位 |
田利君 | 010-64833601 | 1、 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的核查; 2、 核算边界的核查; 3、 核算方法的核查; 4、 核算数据的核查(包含现场巡视确认活动数据的计量、活动数据的收集等),其中包括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5、 核查报告的编写。 | 核查组长 |
高婷 | 010-64833601 | 1、 核算数据的核查,其中包括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的核查、温室气体排放量一级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2、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3、 核查报告的交叉评审。 | 核查组员 |
武小刚 | 010-64833601 | 主要负责对核查报告的复审工作。 | 技术复审 |
2.2 文件评审
核查组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受核查方提供的《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版)》(以下简称“《排放报告(初版)》”),并于2020年1月21日对该报告进行了文件评审,同时经过现场的文件评审,具体核查支持性材料见附件3,同时核查组通过文件评审确定以下内容:
1、初始排放报告中企业的组织边界、运行边界、排放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查看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确定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3、核实数据产生、传递、汇总和报告过程,评审被核查方是否根据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对企业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产品产量等建立了台账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定期记录相关数据。
4、核证受核查方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核算过程是否依据《核算指南》要求进行;
5、现场查看企业的实际排放设备和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否与排放报告中描述一致;
6、通过对计量器具校验报告等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的计量器具是否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定期校验,用以判断其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7、核证受核查方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制度。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成员于2020年3月30日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在现场核查过程中,核查组优先召开启动会议,向企业介绍此次的核查计划、核查目的、内容和方法、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监测计划的培训,同时对文件评审中不符合项进行沟通,并了解和确定受核查方的组织边界;然后核查组安排一名核查组成员去生产现场进行查看主要耗能设备和计量器具,了解企业工艺流程和监测计划执行的情况;其他核查组成员对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并进行资料的审查和计算,之后对活动数据进行交叉核查;**核查组在内部讨论之后,召开末次会议,并给出核查发现及核查结论。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见下表:
表2-2现场访问内容
时间 | 核查工作 | 核查地点及核查参与部门 | 参与人员/职务/联络方式 | 核查内容 |
3月30日 | 启动会议 了解组织边界、运行边界,文审不符合确认 | 会议室/ 办公室 财务部 | 年华阳 | -介绍核查计划; -对文件评审不符合项进行沟通; -要求相关部门配合核查工作;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平面边界图; -工艺流程图、组织机构图、企业基本信息; -主要用能设备清单; -固定资产租赁、转让记录; -能源计量网络图。 |
3月30日 | 现场核查 查看生产运营系统,检查活动数据相关计量器具、核实设备检定结果 | 生产车间/ 办公室 财务部 | 年华阳 | -走访生产现场、对生产运营系统、主要排放源及排放设施进行查看并作记录或现场照片; -查看监测设备及其相关监测记录,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验情况。 -按照抽样计划进行现场核查。 |
3月30日 | 资料核查 收集、审阅和复印相关文件、记录及台账;排放因子数据相关证明文件 | 会议室/ 办公室 财务部 | 年华阳 | -企业能源统计报表等资料核查和收集; -核算方法、排放因子及碳排放计算的核查; -监测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核查内部质量控制及文件存档。 |
3月30日 | 资料抽查 对原始**、生产报表等资料进行抽样,验证被核查单位提供的数据和信息 | 会议室/ 办公室 财务部 | 年华阳 | -与碳排放相关物料和能源消费台账或生产记录; -与碳排放相关物料和能源消费结算凭证(如购销单、**); |
3月30日 | 总结会议 双方确认需事后提交的资料清单、核查发现、排放报告需要修改的内容,并对核查工作进行总结 | 会议室/ 办公室 财务部 | 年华阳 | -与被核查方确认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将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并确定整改时间; -确定修改后的较终版《排放报告提交时间》; -确定较终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依据《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结合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的综合结果对受核查方编制核查报告。核查组于2020年3月30日对受核查方进行现场核查,向受核查方开具了0个不符合项,并确认全部不符合项关闭之后,核查组完成核查报告。
根据北京耀阳内部管理程序,本核查报告于2020年4月7日提交给技术复核人员根据北京耀阳工作程序执行报告复核,待技术复核无误后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批准。
第三章 核查发现
3.1基本情况的核查
3.1.1 基本信息
核查组对《排放报告(初版)》中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了核查,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并与受核查方代表进行交流访谈,确认如下信息:
- 受核查方名称: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75776285807
- 所属行业领域及行业代码:C3770助动车制造
- 实际地理位置见下图3.1: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产业集聚区
- 成立时间:2011年
-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在岗职工总数:860
- 法定代表人:吴贤生
- 排放报告联系人:年华阳
- 主要用能种类:天然气、电力、二氧化碳气等
- 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见下图3.2,企业为**一级**法人单位。
图3.1地理位置图
图3.2组织机构图
3.1.2 主要生产运营系统
3.1.2.1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电动两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主要生产车身、车架,底盘、车轮等,然后与其他外购配件进行总装,生产工序包括机械加工、涂装、总装、检测等。总工艺流程图如下:
受核查方主要流程如下:
(1)机械加工工艺流程
机加工工序钢材主要通过剪切、冲压拉伸、钻孔、焊接、车铣、抛丸工序。抛丸工序制成机加工半成品,抛丸主要是去除钢材表面的锈,提高后面工艺漆膜与工作的附着力和整个涂层系统的耐腐蚀能力,然后自动进入电镀车间。塑料通过剪切、冲压、钻孔,不需要进行焊接和抛丸工序,直接进入涂装喷漆车间。机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2)电泳线工艺流程
电泳线主要用于金属工件的涂装,主要工艺如下:
①预脱脂、脱脂
金属部件先进行预脱脂、脱脂,即用预脱脂即脱脂(**、Na2CO3)溶去工件等表面上的油脂,此工序中,预脱脂槽平时不排放,每半月左右倒槽一次,废液排放量约1.2m3/次,28.8m3/a;脱脂槽平时不排放,每半月左右倒槽一次,则脱脂废液排放量约3m3/次,72m3/a。
②水洗
脱脂后进行3遍水洗,水每天排放,水洗12m3个,废水排放量为36m/3d,1080m3/a。
③陶化
采用陶化(硅烷化)工艺,常温进行,保用无磷的有机硅烷液,滤液重复使用、陶化的作用为在工件表面生成一层稳定的不溶性的皮膜层,可以提高层的腐蚀性、提高涂层的附着力、为后序电泳提供洁净的表面等。陶化槽平时不排放,每半月左右倒槽一次,则陶化废液排放量约2.6m3/次,624m3/a。
④纯水洗
陶化后进行3遍纯水洗,水每天排放,水洗槽12m3/个,废水放量为36m3/d ,1080m3/a 。
⑤电泳
生产过程中使用纯水:电泳漆4:1的比例进行电泳液配置,电泳32m3,电泳液循环使用,定期添加电泳液,不排放。采用水性电泳漆,主要成分为固体份18%、乙二即乙歴149%、水689% 。
⑥UF1、UF2、纯水洗
电泳后工件清洗采用2通超滤洗(UF),回收工件上多余的电泳漆,UF水槽为lm3个,超滤水经过超滤回收装置将超滤水和电泳读分离,处理后的超滤水国用超滤装置回收的电泳漆回用于电泳槽。因此,超滤过程不排放废水,2遍超滤洗后在经过1遍纯水洗,纯水洗产生的废水每天排放,纯水槽1.2m3,废水排放量为12m3/d,390m3/a,电泳漆超滤是电泳涂装线中不可缺少的关键配套设备,它的作用主要为:
a.回收由工件表面冲洗下来的电泳漆,避免由于带有读的废水排放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b.回收后的电泳漆再利用,可使企业节约30%的电泳漆读购置费;
c装置新生产的超滤水为电泳槽工件提供冲洗用水,可形成闭路循环水冲洗系统。
⑦烘干固化
为保证工件的质量,电泳水洗后需要烘干,使电泳漆牢固的附着在工件上。烘干固化采用天然气热风间接加热烘干。烘干固化温度在190-230℃,电泳漆采用水性电泳漆,电泳漆中含有少量乙二醇**,在干过程中、水分以及乙二醇**会挥发出米,产生有机废气。另外天然气燃烧过程或产生燃烧废气,主要为烟尘,SO2、NOx。烘干后的电泳工件进入电泳成品区存放。
电泳线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3)喷漆线生产工艺流程
喷该涂装线主要用于塑料工件的涂装,主要工艺见下:
①喷涂
塑料工件采用手工擦拭表面的灰尘以及油污,然后采用水帘喷漆房喷漆、水由喷漆房正面自上而下流动,人工手持喷**进行喷漆,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以及有机废气通过水帘的过程可以大大降低,穿过水帘的漆雾以及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车间设置34个水帘式喷漆房,喷漆包括底漆、面漆和清漆,一般对质量要求不高的工件采用喷面漆以及清漆,喷漆后进入喷漆固化烘干室烘干。喷漆水帘废水0.3m3/槽,平时不排放循环使用,每3月左右倒槽一次,则喷漆水帘废水排放量约10.2m3/次,40.8m3/a 。
②喷漆固化烘干
车间设置64个喷漆固化烘干室,采用蒸汽间接加热的方式。底漆烘干后,喷面漆,面漆烘干后喷清漆,清漆烘干后进入总装车间。固化烘干过程产有机废气。蒸汽来自于天然气蒸汽锅炉,蒸汽量2th,每天运行8小时,天然燃烧过程产生废气。锅炉利用纯水,纯水采用纯水机制备,制备工艺与C2车间相同,新鲜水经石英砂、活性炭过滤后,经膜过滤,纯水制备率75%,纯水制备产的浓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
喷工序主要工艺如下:
(4)总装车间工艺流程
总车间包括A1、B1以及D1车间,目前A1车间设有4条电动两轮车总装线,B1车间设有3条电动车总装线,D1车间设有1条电动三轮车总装线。每个车间设有检测线一条,总装后进行检测,合格包装入库,不合格的重新组装。
组装工艺流程如下:
3.2.2.2主要耗能设备清单
表3-1主要耗能设备清单
序号 | 使用部门 | 设备名称 | 额定功率kw | 数量 |
1 | 整车事业部 | 空压机 | 45 | 2 |
2 | 涂装装配 | 废气处理设备 | 185 | 1 |
3 | 涂装装配 | 面漆线 | 78 | 2 |
4 | 涂装装配 | 空压机 | 55 | 1 |
5 | 车架事业部 | 四柱液压机 | 22 | 1 |
6 | 车架事业部 | 螺杆式空压机 | 22 | 1 |
7 | 注塑事业部 | MA21000注塑机 | 133.3 | 2 |
8 | 注塑事业部 | MA13000注塑机 | 104 | 5 |
表3-2主要计量器具清单
项 目 | 进出用能单位 | 进出主要次级 用能单位 | 其它 | ||||||||||
序 号 | 能源计量 类别 | 应装数 | 实装数 | 配备率% | 完好率% | 应装数 | 实装数 | 配备率% | 完好率% | 应装数 | 实装数 | 配备率% | 完 好 率 % |
1 | 电 力 | 1 | 1 | 100 | 100 | 8 | 8 | 100 | 100 | 14 | 14 | 100 | 100 |
2 | 天然气 | 2 | 2 | 10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 | 合 计 | 3 | 3 | 100 | 100 | 8 | 8 | 100 | 100 | 9 | 9 | 100 | 100 |
受核查方主要耗能设备和相关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
3.1.3 主营产品生产情况
受核查方主营产品产量信息如下表所示:
表3-3 主营产品产量信息
主要产品名称 | 年产量(辆) |
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 251297 |
3.1.4经营情况
核查组对《排放报告》中的企业经营信息进行了核查,通过查阅复核被核查方《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财务状况表》等,并与被核查方代表进行了交流访谈,核查组确认被核查方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如下:
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9年 |
工业总产值 | 万元 | 35152.54 |
在岗职工人数 | 人 | 860 |
综合能耗 | 吨标煤 | 1064.11 |
核查组查阅了《排放报告(初版)》中的企业基本信息,确认其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3.2.1 企业边界
通过文件评审,以及现场核查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受核查方代表访谈等方式,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为**法人,受核查方地理边界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东二路。具体**图见下图3.3。
企业边界为受核查方所控制的所有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生产系统包括:车架事业部、五金事业部、涂装事业部、电机事业部等;辅助生产系统包括有空压机、零部件仓库、售后仓库、成品仓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办公楼、食堂等。具体**见下图。
图3.3平面**图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企业核算边界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排放报告(初版)》的核算边界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2.2 排放源和能源种类
通过文件评审及现场访问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受核查方代表访谈,核查组确认核算边界内的排放源及气体种类如下表所示。
表3-4主要排放源信息
排放种类 | 能源品种 | 排放设施 | 地理位置 | 备注 |
化石燃料燃烧 | 天然气 | 锅炉、干燥室 | 厂区内 | |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 二氧化碳焊接保护气 | 二氧化碳气罐 | 厂区内 | |
净购入电力 | 电力 | 用电设备 | 厂内 |
注1:经现场核查,化石燃料还有汽油用于公务车、柴油用于叉车,由经验值估算占总排放量<1%,且统计不完善,故仅识别不量化。
综上所述,受核查方的排放源和能源种类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排放源识别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查组现场核查确认温室气体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E=ECO2-燃烧 +E CO2-过程+ E CO2-净电 (1)
其中:
E 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CO2当量(tCO2e);
ECO2-燃烧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RCO2-过程 报告主体的生产过程CO2排放;
ECO2-净电 报告主体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
3.3.1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受核查方化石燃料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采用《核算指南》中的如下核算方法:
(1)
其中:
ECO2-燃烧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的CO2排放量(tCO2);
i 化石燃料的种类
ADi 化石燃料品种i明确用作燃料燃烧的消费量(t、万Nm3);
CCi 化石燃料i的含碳量(tC/t、tC/万Nm3);
OFi 化石燃料i的碳氧化率,单位为%。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排放报告》中使用的核算方法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3.2 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
E CO2-过程=ETD + EWD (2)
其中:
E CO2-过程 为碳酸盐使用过程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CO2;
ETD 电气与制冷设备生产的过程排放,tCO2e;
EWD CO2作为保护气的焊接过程造成的排放,tCO2e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排放报告》中使用的核算方法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3.3 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
(3)
其中:
ECO2-净电 企业净购入的电力隐含的CO2排放量(tCO2);
AD电力 企业净购入的电力消费量,单位为MWh;
EF电力 电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单位为tCO2/ MWh;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排放报告》中使用的核算方法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3.4.1 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3.4.1.1 燃料燃烧活动数据
核查过程描述 | ||
数据名称 | 天然气 | |
排放源类型 | 化石燃料燃烧 | |
排放设施 | 锅炉、干燥室 | |
排放源所属部门及地点 | 涂装事业部、五金事业部 | |
数值 | 填报数据:24.9826 | 核查数据:24.9826 |
单位 | 万m³ | |
填报数据来源 | 《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费用和产量产值统计表》 | |
监测方法 | 由供方进行监测 | |
监测频次 | 每月收到天然气**时 | |
监测设备维护 | 由供方维护 | |
记录频次 | 每月记录一次 | |
数据缺失处理 | 无 | |
抽样检查 | 查看全部天然气购入** | |
交叉核对 | (1)受核查方《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费用和产量产值统计表》中天然气数据来源于天然气**,核对全年天然气**,得到全年天然气用量为24.9826万m³,与填报数据偏差为0,一致; (2)核对受核查方上报**的《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记录,得到天然气使用量为24.9826万m³,与填报数据一致。较终采信《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费用和产量产值统计表》中天然气数据作为核查数据。 | |
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初版)》填报数据正确 |
表3-9 核查确认的天然气消耗量
月份 | 天然气(万m³) | |
三轮 | 两轮 | |
1 | 8,483 | 18,605 |
2 | 3,426 | |
3 | 13,355 | 15,474 |
4 | 9,987 | 9,187 |
5 | 5,157 | 4,687 |
6 | 7,797 | 8,735 |
7 | 6,177 | 5,341 |
8 | 6,392 | 7,567 |
9 | 11,801 | 13,944 |
10 | 9,842 | 19,549 |
11 | 8,999 | 12,104 |
12 | 9,932 | 33,285 |
总计(万m³) | 97922 | 151904 |
3.4.1.2 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数据
核查过程描述 | ||
数据名称 | 二氧化碳保护气 | |
排放源类型 |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 |
排放设施 | 气罐 | |
排放源所属部门及地点 | 五金车间 | |
数值 | 填报数据:712.88 | 核查数据:712.88 |
单位 | t | |
填报数据来源 | 《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产量产值统计表》 | |
监测方法 | 每月购买的气罐量不定期记录 | |
监测频次 | 连续监测 | |
记录频次 | 每月记录 | |
监测设备维护 | 流量计由设备科负责维护 | |
数据缺失处理 | 本报告期内无数据缺失 | |
抽样检查(如有) | 100%核查 | |
交叉核对 | (1)受核查方填报数据来源于《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产量产值统计表》,表中数据为**数据,核查组核对了初始填报数据与《**清单》中数据,数据完全一致无偏差,均为712.88t。 (2)核查组进一步将1-12月**原件与《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产量产值统计表》中数据进行对比,发现数据完全一致。故核查组认为《《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产量产值统计表》中电力数据真实可信。 | |
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填报数据正确 |
3.4.1.3 净购入电力消耗量
核查过程描述 | ||
数据名称 | 电力 | |
排放源类型 | 净购入电力排放 | |
排放设施 | 用电设备 | |
排放源所属部门及地点 | 生产车间 | |
数值 | 填报数据:5509.573 | 核查数据:5509.573 |
单位 | MWh | |
填报数据来源 | 《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产量产值统计表》 | |
监测方法 | 公司进出用能单位电表准确度为0.5S,电能表的准确度符合GB 17167- 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 |
监测频次 | 连续监测 | |
记录频次 | 每月抄表记录并开具** | |
监测设备维护 | 电能表由供电公司定期校准维护 | |
数据缺失处理 | 本报告期内无数据缺失 | |
抽样检查(如有) | 100%核查 | |
交叉核对 | (3)受核查方填报数据来源于《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产量产值统计表》,表中数据为**数据,核查组核对了初始填报数据与《电力**清单》中电力**数据,数据完全一致无偏差,均为5509.573MWh。 (4)核查组进一步将1-12月电力**原件与《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产量产值统计表》中电力数据进行对比,发现数据完全一致。故核查组认为《《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产量产值统计表》中电力数据真实可信。 (5)交叉核对数据来自《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核查组累加了《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中全年电力消耗量为550.9573万kWh,与《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费用和产量产值统计表》中电力数据一致。 | |
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填报数据正确 |
表3-5 核查确认的净购入电力
月份 | 净购入电力(kWh) |
1 | 494924 |
2 | 317988 |
3 | 152244 |
4 | 400364 |
5 | 418478 |
6 | 226010 |
7 | 335364 |
8 | 436033 |
9 | 688418 |
10 | 692173 |
11 | 1096659 |
12 | 250918 |
合计(MWh) | 5509.573 |
综上所述,通过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3.4.2.1天然气低位发热量
受核查方未对天然气低位发热量进行内部或者第三方检测,因此核查组选用《核算指南》缺省值作为核查数据。
参数名称 | 天然气低位发热量 | |
数值 | 填报数据(GJ/万Nm3) | 核查数据(GJ/万Nm3) |
389.31 | 389.31 | |
数据来源 |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
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初版)》填报数据正确 |
3.4.2.2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
受核查方未对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进行内部或者第三方检测,因此核查组选用《核算指南》缺省值作为核查数据。
参数名称 | 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 | |
数值 | 填报数据(tC/GJ) | 核查数据(tC/GJ) |
0.0153 | 0.0153 | |
参数名称 | 天然气碳氧化率 | |
数值 | 填报数据(%) | 核查数据(%) |
99 | 99 | |
数据来源 |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
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填报数据正确 |
3.4.2.3净购入电力的排放因子
参数名称 | 电力的排放因子 | |
数值 | 填报数据(tCO2/MWh) | 核查数据(tCO2/MWh) |
0.5257 | 0.5257 | |
数据来源 | 《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华中区域电网排放因子 | |
核查结论 | 受核查方电力的排放因子来源于2012年华东区域电网排放因子,经现场核查确认受核查方使用数据符合指南要求。 |
综上所述,通过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的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其来源合理、可信,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4.3 法人边界排放量的核查
根据上述确认的活动水平数据及排放因子,核查组重新计算了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结果如下:
3.4.3.1燃料燃烧排放
表3-15核查确认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种类 | 消耗量 (万Nm³或t) | 低位热值 (GJ/万Nm³或GJ/t) | 含碳量(tC/GJ) | 碳氧化率(%) | 折算因子 | 排放量(tCO2) |
A | B | C | D | E | F=A*B*C*D*E | |
天然气 | 24.9826 | 389.31 | 0.0153 | 99 | 44/12 | 540.66 |
3.4.3.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种类 | 消耗量t |
二氧化碳保护气 | 712.88 |
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 712.88 |
3.4.3.3 净购入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CO2排放
表3-6核查确认的净购入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CO2排放量
类型 | 净购入量 | 购入量 | 外供量 | CO2排放因子 | 排放量(tCO2) |
电力 | 5509.573 | 5509.573 | 0 | 0.5257 | 2896.3825 |
净购入电力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 2896.3825 |
3.4.3.4 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
表3-7核查确认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源类别 | 排放量(t) | 核查温室气体排放量(tCO2e) |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 | 540.66 | 540.66 |
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CO2排放量 | 712.88 | 712.88 |
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 | 2896.3825 | 2896.3825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e) | 不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 1253.54 |
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 4149.9225 |
综上所述,核查组通过重新核算,确认受核查方二氧化碳排放量,受核查方认可核查数据为《排放报告》填报数据。
3.4.4 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据现场核查确认,受核查方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塑料人造革、合成革(2925),不在“71号文”要求填写《补充数据表》的行业范围内,故不涉及对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核查组成员通过文件评审、现场查看相关资料,确认受核查方在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1)受核查方在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与报告。核查组询问了负责人,确认以上信息属实。
(2)受核查方根据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制定了《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能源购进、消费、库存量台账》,定期记录其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核查组查阅了以上文件,确认其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
(3)受核查方制定了《统计管理办法》、《碳排放交易管理规定》等内部质量控制程序,负责人根据其要求将所有文件保存归档。核查组现场查阅了企业历年温室气体排放的归档文件,确认负责人按照程序要求执行。
(4)根据《统计管理办法》等内部质量控制程序,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并由办公室负责人校验审核,核查组通过现场访问确认受核查方已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6 其他核查发现
无。
第四章 核查结论
4.1 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以及备案的监测计划的符合性
基于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在所有不符合项关闭之后,核查小组确认: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符合《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未纳入碳交易核查序列内,暂未对监测计划进行备案。故不涉及排放报告与已备案监测计划符合性的核查。
4.2 排放量**
4.2.1 企业法人边界的排放量**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按照核算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只涉及二氧化碳一种气体,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为540.66tCO2e,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排放为712.88tCO2e,净购入电力消费引起的排放量为2896.3825tCO2e。排放总量为4149.9225tCO2e。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核查确认的排放量如下:
源类别 | 排放量(t) | 核查温室气体排放量(tCO2e) |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 | 540.66 | 540.66 |
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量 | 712.88 | 712.88 |
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 | 2896.3825 | 2896.3825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e) | 不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 1253.54 |
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 4149.9225 |
4.2.2 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
据现场核查确认,受核查方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助动车制造(行业代码3770),不在“71号文”要求填写《补充数据表》的行业范围内,故不涉及对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4.3 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不存在异常波动。
4.4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描述
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或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不符合清单
序号 | 不符合项描述 | 重点排放单位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核查结论 |
附件2: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序号 | 建议 |
1 | 受核查方应建立完善内部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制定相关活动水平及参数的监测计划,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 |
2 | 受核查方应制定计量器具的定期校准检定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
3 | 应加强对内部数据审核,确保今后年份活动数据口径与本报告保持一致。 |
附件3:支持性文件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1 | 签到表 |
2 | 公正性规避说明 |
3 | 保密协议 |
4 | 营业执照 |
5 | 组织机构图 |
6 | 厂区平面图 |
7 | 工艺流程图 |
8 | 主要耗能设备清单 |
9 | 财务状况表 |
10 | 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表 |
11 |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
12 |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 |
13 | 2019年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消耗和产量产值统计表 |
14 | 能源消耗部分** |